
我早已坦承過,我不斷的在網路上創作,有超過一半的原因是為了能多賺幾個臭錢,好讓我和我的家人在有生之年能有機會過幾天酒池肉林的生活,所以在我把自己賣給目前的經紀人之後,機構或是個人要請馬克為他們做些什麼,總要付出一些代價,國稅局稱之為稿費,我則定義為工錢。
而像我這麼銅臭味的人,為何還會響應這次世界和平會所辦的公益活動,為這些需要幫助的孩子盡點心力呢?第一,我是個沽名釣譽的人;第二,我唯一的妹妹也是個從小受別人幫助的人。
她是個學習遲緩的孩子,她在成長的過程接受了很多貴人的幫助,有啟聰學校的老師、幫她四處安排工作的社工人員、陽光洗車中心(可惜現在已經不在了)的領隊大哥、衣蝶百貨廁所清潔工作的負責阿姨、101大樓地下美食街的洗碗領班……他們都曾是對我妹妹照顧有加的人,也是幫助她能夠走出家中與人群稍有接觸的人,讓從小講話小聲又自卑的妹妹能夠在工作中找回一些自信。不只如此,有次我在陽光洗車中心外等我妹妹下班,順道觀察她工作時的狀況,每當車子從洗車機中緩緩駛出,她與另一位同樣也是喜憨兒的孩子就會立刻跑向前去把車子擦乾淨,我見到那位開著鐵灰色TOYOTA的車主特別搖下車窗,雙手伸出來為他們鼓掌,我老妹又害羞又開心,也羞澀的揮揮手與車主致意,看到那一幕,我他媽只好站在遠處不爭氣的流眼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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